关于下达2025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
2024年11月20日 07:59 人力资源处
校人字〔2024〕218号
校内各单位:
学校“2025年人员补充计划”经2024年第15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补充的基本原则
1.坚持质量导向、实现源头提质,持续积累高质量发展动能。
2.坚持动态平衡、优化队伍结构,持续加强人才与学术特区工作力量保障。
3.坚持改革赋能、深化岗位聘用,持续提高人岗相适精准度。
4.坚持压缩规模、落实增收节支,持续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二、聘用资格及条件
2025年下达各系列新聘人员聘用的资格及条件,按照《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和《吉林大学专职科研系列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三、补充数量
1.专任教师。常规教师2025年继续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校人字〔2023〕10号)执行2023—2025年教师补充“弹性计划”。引进人才、国(境)外博士、外籍教师等不占用人员补充计划。
2.专职辅导员。2025年补充总人数不超过33人。其中,本(预)科学生专职辅导员不超过13人、研究生专职辅导员不超过5人、心理健康专职辅导员不超过2人、“2+3”专职辅导员不超过13人。
3.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除保障人才与学术特区建设需求以外,学校2025年不再补充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4.专职科研人员。各教学科研单位拟补充专职科研人员的,按照“按需申请、依需配置、从严把关”的原则,由相关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学校提出人员补充申请,经研究论证,确有必要补充的,经学校批准后定向下达人员补充计划,设岗单位自主招聘。
5.附属医院和附属学校工作人员。相关附属医院、各附属学校继续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核定2025年人员补充上限。第一医院继续按照此前下达的“弹性计划”执行。
四、相关政策
1.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坚持教师补充与“十四五”期间校院两级队伍建设规划相结合,重点补充一流学科和学校重点发展学科的教师,进一步加大扶强、扶优、扶新力度。
2025年,学校继续采取相对集中的形式招聘常规教师。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加快推进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工作,并根据规划内容,秉承“与其引人才,不如请人才”的工作理念,按照坚持主动出击请人才、坚持密切联系留人才、坚持质量导向选人才、坚持依纪依规聘人才的要求做好常规师资选聘工作。重点加强对拟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考核,不断扩大师资选聘视野,提高师资选聘质量。
2023—2025年教师系列人员补充计划执行周期将于2025年底结束。学校将综合评估本周期内各教学科研单位师资选聘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重新核定并下达下一周期弹性补充计划。
2.加大博士后招聘力度,建设一支以“鼎新博士后”为骨干,以其他全职博士后为支撑的科研队伍,作为学校科研力量的重要补充。
3.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回避制度。
4.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在满足人才培养需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补充具有双语教学能力的教师,提高双语教学水平。
五、其他
1.各附属医院应进一步提高各系列人员选聘标准,拟招聘人员数量和聘用条件报学校审批通过后执行。
2.各附属学校人员补充限额由附属学校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定。
3.如因学校改革或重大政策调整涉及的人员补充,不在上述人员补充计划内。
联系方式:
机构编制科:夏 禹 张昕彤
联系电话:85155388
人 事 科:顾冬捷 刘怡雪
联系电话:85166282
人力资源处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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