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吉林大学国有资产处置办法》、《吉林大学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办法》的通 知
校办
校发〔2001〕65号
校内各单位: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学校制定了《吉林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吉林大学国有资产处置办法》、《吉林大学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吉林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附件二:吉林大学国有资产处置办法
附件三:吉林大学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办法
附件四:吉林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
附件五:吉林大学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
附件六:吉林大学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申报审批表
吉 林 大 学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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