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院系整合过程中教师以外其他人员调整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在院系整合过程中教师以外其他人员调整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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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0 / 0 评论 / 3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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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院系整合过程中教师以外其他人员调整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处



校人字〔2001〕30号

 

校内各单位(不含各临床学院):

学校院系整合工作目前已开始进行,为保证在此期间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各项管理工作有效到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含在实验室研究室等工作的工人,以下同)在调整期间务须坚守各自岗位,认真负责,保证调整期间教学科研工作不受影响,保证学校资产不流失。专业技术人员的调整聘任工作将在院系整合的后期进行,现将专业技术人员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调整的原则

1、必须遵照学校院系整合的指导思想,服从学校大局的需要;

2、在调整过程中,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随所在实验室(研究室、资料室)统一调整,先到位,后上岗。

3、在调整阶段,随所在实验室调整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有关院(所)原则上应全部接收。

4、专业技术人员下一步聘任将按照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的有关规定进行。

5、党政管理人员(科级及以下)待院系党政管理人员编制确定后,再按学校有关规定竞聘上岗。

二、调整聘任程序

1、调整阶段

①凡属随实验室(研究室、资料室)整体划转到某一学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在原来的岗位上坚持工作,由原所在单位审核,并报人事处备案后,归属新建的学院管理和领导。

②调整后实验室(研究室、资料室)分散到不同学院的专业技术人员,目前阶段应按照原来的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坚持在原岗位上完成工作任务。待资产重新划拨时,随资产或工作统一调整。

2、聘任阶段

①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在学院调整后,学校人事处将根据各学院(所)的事业规模及工作任务情况下达各单位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规定、办法及其他要求。

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学校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的有关规定竞聘上岗。

三、有关要求:

1、学校院系整合工作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大局,要求各级领导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保证队伍的稳定,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院系调整的顺利进行。

2、专业技术人员应按原所在实验室(研究室、资料室)填报《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科级及以下党政管理人员填报《科级及以下党政管理人员情况调查表》,经原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4月20日前报人事处技术干部科,同时提供用WORD或EXCEL格式存贮的电子文档(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寄至professional@mail.jlu.edu.cn)。

3、由于今后学校不再设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编制,南岭校区原专职科研编制中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转为工程技术和实验技术编制系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的竞聘。

 

 

                        人  事  处

二○○一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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