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学生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补办学生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校内通知助手
2001-04-20 / 0 评论 / 5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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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办学生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

从本学期始,全校学生补换学生证均到校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统一办理。若学生证丢失,请到学生处声明作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补发手续,到相应院、系填写“补办学生证件报告单”,写明遗失原因,经辅导员或班主任审签,然后,由院、系学生干部或学生本人持此报告单到学生处审核补发。

补办学生证工作日定为每月的7日、8日两天(遇节假日顺延)。

 

吉林大学学生处

200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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