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0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0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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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0 / 0 评论 / 3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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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0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校人字[2001]4号

 

各校区、校内各单位:

为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检查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月下旬至3月中旬进行2000年全校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全校全民所有制在职职工。

二、本次各校区人员考核的方法和程序仍按校区原有相关文件执行。校部机关的考核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以本次人员聘任为主要依据,自行制定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的应用由学校统一掌握。

三、    由于五校合并时间较短,人员岗位尤其是机关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变动较大,进行全面准确的考核比较困难。因此,本次考核的重点是考核出不合格人员,不确定优秀等次人员。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四、    各校区成立由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党务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参加的校区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区的人员考核工作。校区内各单位成立由班子成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五、    时间安排

1、2月26日,下发本通知。

2、2月26日—3月9日,各单位进行考核工作。

3、3月12日,各单位将考核结果报相应职能部门(各校区由行政办统一报到相应职能部门)。

处级干部:报组织部     联系人:陈权

教师:报师资办管理科   联系人:高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工人:报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杨维国

  各单位上报的考核结果包括:单位总人数;参加考核人员人数;考核合格人员人数;考核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原因;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及原因。

 &nbsp4、3月15日,各职能部门将考核结果汇总后统一报人事处人事科。

考核结果须加盖各单位负责人及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名章及单位公章。

六、    几点说明

1、党政管理干部无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与否,均按管理岗位进行考核。

2、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参加年度考核,按考核合格处理:

⑴2000年度接收的毕业生、复转军人、校外调入人员、来校作博士后研究人员;

⑵停薪留职、借调、出国6个月以上履行协议者;

⑶产假、哺乳假期间者;

⑷因公病休6个月及以上的。

非因公病休6个月及以上的,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3、本次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减发2001年全年岗位津贴的20%。

七、各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待本次考核工作,严格坚持考核标准,做到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人  事  处

组  织  部

师资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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