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五”科研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五”科研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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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0 / 0 评论 / 2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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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五”科研项目的通知
  社科处



校社科字[2001]3号

 

文科有关单位:

我处于2001年2月20日接到通知,根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五”科研项目和推荐语言文字科研专家的函》的文件精神,特将征集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五”科研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征集科研项目的范围包括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项目、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和信息处理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前期研究项目。

2.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专家,按要求推荐相关的科研项目,填写《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五”科研项目推荐表》。

3.请各有关单位于2001年3月10前将《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五”科研项目推荐表》交回社会科学处。我处将统一上报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霍志刚  孙凯  联系电话:5166117

 

附件:一、关于征集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五”科研项目和推

    荐语言文字科研专家的函

二、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五”科研项目推荐表

 

                社会科学处

                &nbsp2001年2月22日

 

 

附件一:

关于征集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五”

科研项目和推荐语言文字科研专家的函

 

吉林大学  院(校)办公室: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五”期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时代的发展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的科研工作。为了做好“十五”科研项目规划,现面向全国征集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科研项目(包括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项目、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和信息处理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前期研究项目),请委托你校(院)科研处(或社科处)组织本校专家,推荐科研项目及项目承担单位与人员,推荐意见将作为我们制定规划时的参考。

另外,落实“十五”科研规划,做好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的咨询、论证、立项、审批等工作,需要建立语言文字科研专家库,请委托你校(院)科研处(或社科处)组织推荐语言文字科研专家(包括语言文字学界和中文信息学界的专家学者,在职或已退休但仍能从事科研工作者均可),推荐的专家进入专家库后可参加国家语委组织的有关科研工作。

填写好的《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五”科研项目推荐表》、《语言文字科研专家推荐表》请于2001年3月15日前寄回我处,并请告知你校(院)科研主管部门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nbsp2001年1月8日

 

联系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语信司

邮政编码:100816

联系人:王丹卉

电话:66097215

电子邮件:wangdanh@moe.edu.cn

 

 

 

 

 

附件二:

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五”科研项目推荐表

 

项目名称

 
选题依据

 
主要内容

 
成果形式

 
国内外研究现状

 
拟 推 荐 的

承 担 单 位

 
拟 推 荐 的

项目负责人

 


推荐单位情况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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