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校信息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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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0 / 0 评论 / 0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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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校信息工作的通知
  党办

校办字[2000]53号

各校区、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校信息工作,加强工作交流,充分发挥信息在领导决策、上下沟通等方面的作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校区、各单位要按吉大党字(2000)12号文件《关于加强全校信息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请校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和各校区党务办、行政办于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主抓信息工作的负责人、信息员名单、联系电话按党务系统和行政系统分别报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黄蕾,联系电话:5166349,&nbspe-mail:pco@mail.jlu.edu.cn。校长办公室联系人:徐丽梅,联系电话:5166244,e-mail:pro514@mail.jlu.edu.cn。

 二、学校将办好两个刊物《吉大信息》和《吉林大学简报》。《吉大信息》由党委办公室牵头编印,《吉林大学简报》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编印。《吉大信息》侧重于刊登学校全局性的、重大的信息,《吉林大学简报》侧重于工作交流。主要刊登上级和学校领导带有全局性、方向性、指导性的讲话摘要;宣传报道全校各校区、各单位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中的新成绩、新思路、新经验;有指导价值的调查研究文章;学校重要的党务、政务信息等。

三、《吉大信息》的发送范围:教育部有关部领导、教育部办公厅及有关司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委高校工委、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高校工委、校领导。《吉林大学简报》的发送范围:校领导、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副院长、各校区领导、校部机关各部处室、校区延伸机构、各院(系)所以及其他副处级以上建制单位。

 四、各校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吉大信息》和《吉林大学简报》的宣传和运用,使全校人员了解它们的性质和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吉大信息》和《吉林大学简报》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为促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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