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保字[2001]24号
校内各单位:
“五·一”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渡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现将假期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内各单位要在节日前,召开一次单位所属人员会议,部署具体保卫工作要求,同时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信息意识、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严禁打仗斗殴、聚众赌博、酗酒滋事及观看黄色书刊、录像等违法违纪行为。不准在寝室留宿外人。不准在寝室内使用明火及违章器具。外出旅游或探亲要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
二、节日前各单位组织一次由单位主管保卫工作领导参加的治安、防火安全检查。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漏洞及时整改,若整改暂时有困难,在节日期间要采取死看死守等有利措施,以保证安全。检查中严禁敷衍了事,走过场。
三、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落实“三铁”措施。微机、录像机等贵重仪器设备要落实专人保管,不准放在无“三铁”的房间内;二级财务点不准存放现金、有价证券等;办公室内不准存放个人现金。
四、认真做好要害部位和放射性物品及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有关单位要对所属要害部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对放射性物品及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品要严格管理,执行使用制度,落实专人妥善保管。对暂不使用的物品要交回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五、各楼门卫、更夫要监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空岗。严格执行出入楼和持出物品登记制度,加强公用楼的管理。
六、加强值班工作。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值班,值班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值班人员要到岗到位,对所属部位每隔两个小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值班电话请于4月28日前上报,校部机关各部、处、室报保卫处,各院、系、所报所在校区保卫办。
保卫处及各校区保卫办值班电话:
保 卫 处  5167471  5167411  5167412
前卫校区保卫办  5166366
南岭校区保卫办  5705264
新民校区保卫办  5644617
朝阳校区保卫办  8503110  8502110
南湖校区保卫办  5171220--2210
吉林大学保卫处
 200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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