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大学各项费用开支标准》的补充规定 财务处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费用开支标准,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吉林大学各项费用开支标准》(校发[2001]29号)作以补充规定。 在长春市市内带学生实习的教师补助费,执行误餐费每人每天5元标准,此标准自本补充规定发布之日起执行。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吉 林 大 学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原文链接(校园网环境点击访问):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id=184130&channelId=179577 WEBVPN网址:https://vpn.j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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