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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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 / 0 评论 / 127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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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8月26日 09:46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

各学院:

根据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长人才字〔2024〕6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积极求职创业,且必须符合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1.低保家庭毕业生;

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4.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5.残疾毕业生;

6.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

1.自愿申请的原则。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有明确的就业意愿,并自主提交补贴申请。

2.公正公开的原则。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高校审核过程必须严密公正,审核结果要公示公开。

3.属地管理的原则。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部属、省属和市属各类普通高校均属发放范畴,将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会同各驻长高校组织实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4.专款专用的原则。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是就业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中的生活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三、发放方式

学校申报,经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由长春市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发放至申请时填报的本人名下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内。

四、补贴标准

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及残疾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1500元;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800元。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本次求职创业补贴的2025届本科毕业生每人只能选择以下一种情况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应材料。建议电子版填写《202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后再打印,申请人签名需手写。

1.低保家庭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附件1)。

(2)低保金发放凭证。银行出具近3个月低保金发放对账单原件一份。

(3)学生所在家庭《居民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且学生为所在家庭的子女,其他关系不能申报,《居民低保证》需年检;无《居民低保证》的可以提供《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附件2)原件一份,低保证明需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出具。

(4)户口簿复印件一套。

(5)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6)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2.残疾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 1)《202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附件1)。

(2)残疾毕业生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4)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3.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 1)《202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附件1)。

(2)《零就业家庭认定表》或由认定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户口簿复印件一套。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5)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 1)《202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附件1)。

(2)《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认定表》或由认定部门出具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户口簿复印件一套。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5)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5.特困人员中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的界定,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文件执行。

6.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附件1)。

(2)在校申请并获得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和在生源地申请并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只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一份;

获得过除国家开发银行以外其他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助学贷款合同丢失,学生需到贷款银行复印贷款合同(并在复印件上加盖银行公章)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贷款证明(附件3);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六、工作要求及材料报送

1.请有意向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2025届本科毕业生请仔细阅读本通知和《2025届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学生报表(材料)要求》(附件5),认真填写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9月10日前将材料交给本学院毕业年级辅导员。

2.请各学院填写《xx学院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4),于2024年9月13日前,将本学院学生的申请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行政服务中心师生办事大厅学生工作部1号窗口(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一楼),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huangcy@jlu.edu.cn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把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关,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确保我校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都能享受到这一资助政策。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5166369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6日

相关图片:

附件: | 附件1:202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docx
附件3:助学贷款证明.docx
附件4:XX学院202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汇总表(1).xlsx
附件5:2025届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学生报表(材料)要求.docx

原文链接(校园网环境点击访问):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id=51335099&channelId=179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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