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校外居住申请、审批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13日 09:1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研究生动态掌握情况,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居住管理暂行办法》(校研院字〔2015〕37号)文件要求,现开展研究生校外居住申请、审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面向对象
非在职研究生
二、申请、审批时间
研究生申请时间:9月13日至9月22日;
培养单位审批时间:9月22日至9月30日。
三、申请条件
1.因身体状况、传染病、心理及精神类疾病不适合居住在学生公寓内的研究生;
2.因科研原因外出联合培养的研究生;
3.因公派出国在境外的研究生;
4.在长春市内有固定居住场所的研究生。
四、审批程序
1.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服务平台(https://yjs.jlu.edu.cn),进入“校外住宿管理”模块,详细写明申请校外居住理由,上传《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居住承诺书》,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
2.家属知情同意
研究生家属须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居住承诺书》中签署意见,同意研究生校外居住并签字确认。
3.研究生导师审批
研究生导师需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对研究生校外居住申请进行审批。
4.研究生辅导员审批
研究生辅导员需核实研究生校外居住的原因,并与研究生家属确认相关信息,并进行审批。
5.培养单位审批
学院主管领导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审批。并将材料存档备查。
五、审核材料
1.研究生需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居住承诺书》,由研究生本人及家属手写签名。
2.因身体状况、传染病、心理及精神类疾病申请校外居住的研究生,还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3.因科研原因外出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研究生需提供相关文件或通知证明。
4.因公派出国在境外的研究生,研究生需提供国外学校邀请函或相关文件证明。
六、注意事项
1.校外居住以学期为单位进行申请及审批,如研究生长期申请校外居住,也需要每学期在系统上提交申请,培养单位审批。
2.各培养单位要对校外居住的研究生做好动态管理工作,主动做好校外居住研究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工作,加强与研究生家属的联系。
3.研究生校外居住期满后,如有返回校内住宿的诉求,要及时到所在培养单位申请办理回校住宿手续,并按期回校居住。
联系人:齐乾坤 联系电话:85168995
附件:《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居住承诺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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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居住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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