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国家安全教育课程的通知
2024年09月18日 14:01 教务处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教思政〔2018〕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国家安安全教育指导敢要>的通知》(教材〔2020〕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4〕14号)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本科全面开设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程开设和教材使用
1.本课程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作为大一新生通识教育公共基础课,设置为1学分。
2.开设国家安全教育课程,授课工作由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承担。
3.课程统一使用教育部马工程教材《国家安全教育大学生读本》。
二、教学和考核形式
1.结合我校师资配置的实际情况,本学年使用线上教学为主的授课形式。今后将逐步转变为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形式。
2.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考试方式采用线上过程性考核评价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国家安全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三、工作安排和要求
1.各人才培养单位须确认国家安全教育课程是否纳入到教务管理系统专业培养方案中,配合教学运行进行课程安排工作。
2.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国家安全教育的重大意义,贯彻落实相关任务,切实做好学生的教学安排和督促工作。
教务处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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