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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晏学堂”第二批“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11月08日 13:40 教务处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本科专业建设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加强微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教高〔2023〕1号)《吉林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优化管理办法》(校发〔2023〕229号)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清晏学堂”第二批“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 相关单位按照《吉林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关于微专业建设项目的相关要求,在做好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二、申报流程
各相关单位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本单位办学条件,严格论证拟新设微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制定微专业培养方案。经本单位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组织3名以上专家(要求1名校外专家)进行论证、评议,形成书面论证意见。
三、项目管理
1.学校将根据微专业建设立项项目的招生、宣传、推广及报名等情况,给予微专业建设项目经费支持。
2.鼓励微专业所在学院多渠道积极筹措配套经费,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进行微专业建设,并为微专业班级配备“学业指导教师”,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3.获得立项建设的微专业,原则上须及时在各类新闻媒介上进行微专业建设宣传,2025年春季完成招生工作。
4.微专业纳入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校定期组织开展微专业办学质量评估工作,依据评估结果对办学成效显著的微专业进行奖励,对评估不合格的微专业暂停招生并进行整改。
四、申报材料**
填报
《吉林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吉林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推荐表》(附件3),并于2024年11月29日16:00前
将纸质版一式1份报专业建设科(鼎新楼A342),电子版(电子版及盖章的PDF扫描文件)统一发送至邮箱caoyc@jlu.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后续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和后续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曹亚成
联系电话:85166168
附件:
1.《吉林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2.吉林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3.吉林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推荐表
教务处
2024年11月8日
相关图片:
附件: | 附件1:《吉林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docx
附件2:吉林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3:吉林大学微专业试点项目立项推荐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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