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
搜索
1
关于组织2024级本科新生入学外语分级测试的通知
1,573 阅读
2
关于做好2024级本科新生选课及其他年级本科生退补选课的相关通知
1,431 阅读
3
关于公布2024级新生入学外语分级结果的通知
961 阅读
4
关于2024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本科教学安排的通知
947 阅读
5
关于开展2024级本(预)科学生基本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
908 阅读
校内通知
登录
搜索
校内通知助手
累计撰写
67,770
篇文章
累计收到
2
条评论
首页
栏目
校内通知
页面
关于
选择查看日期的通知
gpa.jluer.cn
gpa计算器
url.jluer.cn
吉大网址大全
jlu.edu.cn
吉大官网
jwc.jlu.edu.cn
吉大教务
登录
搜索到
206
篇与
的结果
2024-09-19
关于发布2024年度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自我评估结果的通知
关于发布2024年度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自我评估结果的通知2024年09月19日 16:54 研究生院校学位字〔2024〕26号校内各有关单位:根据《吉林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9月19日,经吉林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现发布学校2024年度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自我评估结果。附件:2024年度吉林大学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自我评估结果吉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24年9月19日相关图片:附件: | 吉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度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自我评估结果的通知》(校学位字〔2024〕26号).pdf
2024年09月19日
2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4-09-19
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2024年09月19日 16:57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各学院:根据学校工作总体安排,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0〕251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1.各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应依照《办法》要求,在具备国家助学金评审资格的学生中进行初步评选。各学院初评工作要严格把关,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学院在完成初评基础上,需将初评结果进行院内公示(公示信息不能涉及学生隐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日期不得晚于9月25日,截止日期不得晚于9月30日)。若公示期间学生有异议,应对反映的情况进行复核,并保留复核过程中产生的相关书面材料备查。2.国家助学金参评人员须是我校认定的2024-2025学年经济关注对象。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学院需按照党委学生工作部下达的助学金名额(智慧学工系统内查看),将重点经济关注对象与一等助学金相对应,一般经济关注对象与二、三等助学金相对应。3.各学院要积极引导学生关注和参与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教育学生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和款项发放,并追回本年度助学款(若已发放),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二、材料报送1.各学院需上报《关于具备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格学生初审意见的报告》(附件2)纸质版一份。报告内容包括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方案及成员情况、评审规则及评审情况、公示情况及初评结果、评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等。2.各学院需上报《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系统生成)纸质版一份,在首尾页请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三、相关说明1.此项工作在智慧学工系统中进行,请各学院务必于9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科(鼎新楼C区252)。2.各学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还国家助学金名额的,请于9月24日前将情况说明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3.预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联 系 人:邹丽伟联系电话:85168011党委学生工作部2024年9月19日相关图片:附件: | 附件1.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pdf 附件2.XX学院关于具备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格学生初审意见的报告.doc
2024年09月19日
21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4-09-19
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大学研究生“太平经纪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大学研究生“太平经纪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2024年09月19日 16:24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吉林大学研究生“太平经纪奖学金”是太平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的,用于奖励我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的社会奖学金。为做好2024年度吉林大学研究生“太平经纪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24号)、《吉林大学研究生“太平经纪”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工字﹝2023﹞4号)及设奖方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奖励人数及金额 奖励总人数15人,奖励总金额10万元人民币。 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1.奖励博士研究生5人,1万元/人; 2.奖励硕士研究生10人,0.5万元/人。 三、推荐名额 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人。 四、申报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尊敬师长,身心健康,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激励和带动身边同学敦品励学、奋发向上、顽强拼搏。 6.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社团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参选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在当前评奖学历阶段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1)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当前学历期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在”五个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突出; (2)在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等方面事迹突出; (3)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在励志成才方面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4)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8.2024-2025学年度未获得社会奖学金,当前学历阶段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奖学金并获奖的有关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9.本奖学金同一学历阶段不能重复获得。 五、评审程序 1.发布通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在校内办公网站发布评选工作通知。 2.个人申报。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单位初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4.审核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答辩,评选出拟获奖人选。 5.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内办公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材料报送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评选推荐,于2024年09月27日(周五)13:00前将以下材料统一发送至zhouxy@jlu.edu.cn: 1.《吉林大学研究生“太平经纪”奖学金申报审批表》PDF版(需培养单位主管思政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文件命名为:太平经纪奖学金-培养单位全称-姓名-申报表; 2.《佐证材料》PDF版,文件命名为:太平经纪奖学金-培养单位全称-姓名-佐证材料。 联系人:周翔宇办公电话:0431-85167605办公邮箱:zhouxy@jlu.edu.cn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09月19日 相关图片:附件: | 吉林大学研究生“太平经纪”奖学金申报审批表.doc
2024年09月19日
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4-09-19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2024年09月19日 16:57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各学院:根据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总体安排,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0〕250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工作要求1.各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应依照《办法》规定,在符合《办法》要求、具备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资格的学生中进行初步评选。各学院初评工作要严格把关,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学院在完成初评基础上,需将初评结果进行院内公示(公示信息不能涉及学生隐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日期不得晚于9月25日,截止日期不得晚于9月30日)。若公示期间学生有异议,应对反映的情况进行复核并保留相关书面材料备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初评名单及相关材料需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参评人员须是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且为学校认定的2024-2025学年经济关注对象。国家励志奖学金在评审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家庭经济状况。3.同一学年内,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评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评国家奖学金。4.各学院要积极引导学生关注和参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教育学生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和款项发放,并追回本年度的奖助款(若已发放),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二、材料报送1.各学院需上报《关于具备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资格学生初审意见的报告》(附件2)纸质版一份。报告内容包括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方案及成员情况、评审规则及评审情况、公示情况及初评结果、评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2.各学院需上报《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系统生成)纸质版一份,在首尾页请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3.各学院需上报《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系统生成)纸质版一份(党委学生工作部盖章返回后装入学生档案)。三、相关说明1.此次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过程中,依各学院大二年级以上(含大二)、大五年级以下(含大五)关注对象人数与我校大二年级以上(含大二)、大五年级以下(含大五)关注对象人数的占比,与教育部下拨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配比的五舍六入原则分配至各学院。2.此项工作在智慧学工系统中进行,请各学院务必于9月28日前将相关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科(鼎新楼C区252)。联 系 人:邹丽伟联系电话:85168011党委学生工作部2024年9月19日相关图片:附件: | 附件1.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pdf 附件2.XX学院关于具备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资格学生初审意见的报告.doc
2024年09月19日
32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4-09-19
关于为2024级研究生新生办理入学后相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为2024级研究生新生办理入学后相关事宜的通知2024年09月19日 16:01 研究生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为2024级研究生新生办理入学后相关事宜,具体如下:一、办理《研究生入学登记表》1、各培养单位组织2024级研究生进入新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s://yjs.jlu.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入学登记表,系统将于9月19日开放,填写流程详见附件1。2、各培养单位负责老师对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导出《研究生入学登记表一览表》,并仔细核对本单位学生人数,确保与所提交入学登记表份数一致,审核流程见附件2。3、《研究生入学登记表》将装入学生档案,由学生本人或培养单位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培养单位审核意见”栏加盖学院公章;填表时间和审核时间以实际日期为准。4、培养单位在新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出《研究生入学登记表一览表》并加盖学院公章,持一览表和学院审核通过的2024级研究生《研究生入学登记表》在规定时段到中心校区师生办事大厅研究生工作部窗口办理后续事宜。** **二、领取火车票乘车优惠卡及办理信息写入工作1、发放范围:2024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研究生,家庭所在地为长春市市区的除外。2、学生本人登录新研究生管理系统(yjs.jlu.edu.cn),进入学生信息——我的信息确认,维护“家庭地址”“火车终点站”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等待学院审核通过。各培养单位需提前核对新生乘车区间信息,在学生管理——学生信息管理应用——信息变更审核处对学生提交的“家庭地址”“火车终点站”信息进行审核操作,并可在学生确认信息功能页面查看未进行“信息确认”的学生人数,务必确保新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乘车区间与学生家庭所在地、研究生证信息填写一致。如存在虚假信息填报的不予发放乘车优惠卡。3、乘车优惠卡领取后,粘在研究生证指定区域。新生乘车优惠卡信息写入以学生依托自助终端自行写入为主,在自助终端出现故障或无法在终端进行操作时,可在学生所在培养单位用识别器操作(无识别器的单位由研究生管理办负责办理)。关于乘车优惠卡信息写入相关事项详见附件3。** **三、办理研究生证印鉴和首次注册验讫各培养单位应在新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对2024级研究生的基本信息审核,并按规定时段到中心校区师生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加盖研究生证专用章,之后由本单位研究生秘书持本人《吉林大学工作人员证》及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开具的用印单,到校长办公室窗口加盖吉林大学钢印。首次注册验讫章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办理。** **四、相关要求1、上述三项工作在师生办事大厅的办理时段一致,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段办理,办理时间详见附件4。2、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研究生入学登记表》按《研究生入学登记表一览表》上的名单顺序进行排序;研究生证按学号依次排序。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85166338研究生管理办公室2024年9月19日相关图片:附件: | 附件1:入学登记表操作手册---学生.doc 附件2:入学登记表操作手册---院系秘书.doc 附件3:研究生火车票优惠卡使用指南.pdf 附件4:研究生新生相关事宜办理时间.doc
2024年09月19日
13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4-09-19
关于举办白求恩医学人文大讲堂(2024年第10期) — 学业导航(五)的通知
关于举办白求恩医学人文大讲堂(2024年第10期) — 学业导航(五)的通知2024年09月19日 17:28 白求恩医学部为帮助医学生深入了解自身专业特点、培养模式、深造途径等方面,培养学习兴趣,了解未来发展平台,努力成长为业务精湛,具有白求恩精神和人文情怀的医学人才,白求恩医学部医学人文教育中心、学生工作部新民校区学生办公室拟举办2024年白求恩医学人文大讲堂之“学业导航”系列讲座,第5期特邀于双成教授主讲。现将讲座安排通知如下: 一、讲座主题 医学素养的内涵及其形成——从医学图书馆的一幅壁画谈起 二、主讲嘉宾 于双成,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医学博士,吉林大学特聘匡亚明学者英才教授、教学示范教师、白求恩名师,长春市师德标兵,吉林省教学名师。教育部医学人文素质和全科医学教指委委员,教育部本科评估专家。人卫社八年制国家规划教材《医学文献信息检索》3、4版主编,高教社五年制国家规划教材《医学信息检索》3、4版主编,《医学与哲学》《医学与社会》《中国医学伦理学》和《临床肝胆病杂志》编委。温州医科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珠海科技学院、长治医学院特聘客座教授。 三、讲座时间 9月23日(星期一)晚 18:00-19:30 四、讲座地点 吉林大学新民校区白求恩大讲堂(第一教学楼401室) 五、参加人员 医学各专业二年级本科生,具体名额如下: 基础医学院11人,第一临床医学院36人,第二临床医学院34人,第三临床医学院34人,口腔医学院22人,公共卫生学院42人,护理学院29人。 欢迎学院教学和学生管理干部、教师参加。 六、联系人 白求恩医学部医学人文教育中心 王 皓 85619271 学生工作部新民校区学生办公室 丰裴培 85619241 七、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要求协调人员积极参与。 (二)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自觉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附件:座位图 白求恩医学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新民校区学生办公室2024年9月19日相关图片:附件: | 座位图 的副本.xlsx
2024年09月19日
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4-09-19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2024年09月19日 16:52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各学院:根据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总体安排,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0〕249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工作要求1.各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在符合《办法》要求、具备国家奖学金评奖资格的学生中进行初步评选。各学院初评工作要严格把关,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学院在完成初评基础上,需将初评结果在院内公示(公示信息不能涉及学生隐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日期不得晚于9月25日,截止日期不得晚于9月30日)。若公示期间学生有异议,应对反映的情况进行复核并保留相关书面材料备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初评情况及相关材料需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2.国家奖学金的参评人员须是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3.同一学年内,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评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二、材料报送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要求,今年申报国家奖学金材料内容略有调整,具体如下。1.各学院需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汇总表(学院名)》(EXCEL版电子版)(附件2)。学生申请理由、推荐理由、年级意见的评语内容不能相似,否则会因重复率不能通过系统审核。2.各学院需上报《XX学院关于具备国家奖学金获奖资格学生初审意见的报告》(附件3)纸质版一份。报告内容包括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方案及成员情况、评审情况、公开答辩时间及答辩评委信息、公示情况及初评结果、评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3.各学院若存在有突出表现,但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排名在10%--30%的学生,需另附“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材料以“姓名+身份证+材料名称”命名,如:“张三110000199901010000奖项一/奖项二/奖项三/突出表现说明”。校评审委员会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议,未通过审议的学生不具备国奖评审资格,学校将收回该名额并重新分配至农林水地等相关专业。4.各学院若存在有入学达第六年的学生,需另附情况说明,电子版材料以“姓名+身份证+材料名称命名”,如:“张三110000199901010000111入学达第6年说明材料”。5.各学院若存在学习成绩排名总人数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总人数不一致,或同院系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排名总人数不一致的情况,需另附情况说明,电子版材料以“姓名+身份证+材料名称命名”,如:“张三110000199901010000111排名总人数不一致说明材料”。6.若申请学生学习成绩为年级同一专业排名第1名,但该专业总人数少于10人时,需另附情况说明,电子版材料以“姓名+身份证+材料名称命名”,如:“张三110000199901010000111小少专业说明材料”。三、相关说明1.此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过程中,依各学院大二年级以上(含大二)、大五年级以下(含大五)学生人数与我校大二年级以上(含大二)、大五年级以下(含大五)学生人数的占比,与教育部下拨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配比的五舍六入原则分配至各学院,名额分配可在智慧学工系统内查询。2.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请严格按照附件有关格式要求,认真组织填写并仔细核对。各学院首次提交的材料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发现错误可返回修改,再次提交则视为上交教育部的最终申请材料,如出现错误则该名额作废。3.请各学院于9月25日至9月28日期间,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汇总表(学院名)》EXCEL版电子版以及如有特殊情况说明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zlw@jlu.edu.cn。待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PDF文件将发送至学院发件邮箱,学院打印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连同报送其他需要上报附件纸质版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科(鼎新楼C区252)。联 系 人:邹丽伟联系电话:85168011党委学生工作部2024年9月19日相关图片:附件: | 附件1.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pdf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汇总表(学院名).xlsx 附件3.《XX学院关于具备国家奖学金获奖资格学生初审意见的报告》.doc
2024年09月19日
1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4-09-18
关于开展2024级新生入学安全教育活动—— “万人同上安全课”(国家安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级新生入学安全教育活动—— “万人同上安全课”(国家安全)的通知2024年09月18日 08:51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各学院:为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帮助新生系好入校后“第一粒安全纽扣”,打造安全、稳定、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4级新生“万人同上安全课”活动(国家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学习时间2024年9月-11月二、学习范围2024级全体新生三、学习形式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生统一观看课程视频。四、课程主题《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五、工作要求1.此次活动为新生入学教育重要内容,各学院需组织2024级新生全员观看,请提前做好相关工作计划安排。2.请各学院安排专人于9月20日(周五)下午下班前至学生事务管理科(鼎新楼C254)领取课程视频U盘。3.注重教育成效总结,提高新生入学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4各学院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或通知其他年级学生学习观看。5.请全体学生关注“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联 系 人:司镇通联系电话:85168010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公共外交学院2024年9月18日相关图片:
2024年09月18日
4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1
...
3
4
5
...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