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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关于公示第五届吉林大学公寓管理与服务学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选拔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示第五届吉林大学公寓管理与服务学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选拔结果的通知2024年09月18日 10:57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全校师生:根据《关于公开选拔第五届吉林大学公寓管理与服务学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民主监督、择优录取”原则,通过学生自荐、学院推荐,经资格审查和面试考察环节,拟任命以下学生为第五届吉林大学公寓管理与服务学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因朝阳校区部分学生涉及野外实习,选拔结果将另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至9月24日,如对拟任人选有异议,请具实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映。联系人:徐嫣含 宋畅联系电话:85168287电子邮箱:gyglk@jlu.edu.cn党委学生工作部2024年9月18日相关图片:附件: | 附件:吉林大学公寓管理与服务学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公示名单.pdf
202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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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关于学校校史馆招募志愿讲解员的通知
关于学校校史馆招募志愿讲解员的通知2024年09月18日 10:53 档案馆广大同学:吉林大学校史馆作为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在传承大学精神、弘扬大学文化、展示学校科学发展、加强校际文化交流、促进对外沟通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加强校史馆讲解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校史馆的文化阵地作用,现招募、选拔一批校史讲解员志愿者,充实到校史馆讲解员队伍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在中心校区学习的一、二年级本科生。二、招募人数拟招募15人左右。三、招募资格和条件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2.语音标准,口齿清晰, 表达能力强;3.身体健康,精神饱满,形象气质好;4.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及讲解工作;5.有较强的组织及时间观念。四、报名及录用办法有意者请下载《吉林大学校史馆讲解员报名表》(见附件),按要求认真填写好报名表,于9月29日之前报送到校史馆办公室(逸夫图书馆二楼209)。校史馆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名同学进行面试,并组织面试合格者参加有关校史知识、讲解技能的培训,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上岗时间拟为2024年11月。志愿讲解员上岗后,根据工作需要评选优秀志愿讲解员充实到勤工助学讲解员岗位上。联系人:孙老师 巴老师联系电话:85168309档案馆 2024年9月18日 相关图片:附件: | 校史馆志愿讲解员报名表.doc
202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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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关于公示2024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学生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示2024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学生名单的通知2024年09月18日 10:54 教务处校教字〔2024〕84号各相关学院及学生:根据2024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学生选拔工作的总体安排,经学生报名、教务处审核、学生选拔笔试、面试等环节,确定张鉴嘉等120名学生入选至2024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现予以公示(具体学生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请所有入选学生到对应拔尖基地(所在学院)报到,具体报到事宜如下:一、报到时间2024年9月20日二、报到地点1. 数学基地:数学楼419教务办公室2. 物理学基地:物理楼453教务办公室3. 化学基地:唐敖庆楼A203教务办公室4. 生物科学基地:生命科学楼327教务办公室5. 计算机科学基地:王湘浩楼B428教务办公室三、其他注意事项1. 入选学生的学籍变更信息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财务处等单位的管理人员在系统上变更完成,不需要学生单独办理。2. 入选学生由相关转入学院统一办理宿舍变更手续。3. 学生档案、组织关系转入等事宜咨询转入学院辅导员。4. 请入选学生按照退补选课的工作要求,于9月23日9点至25日16点完成选课。联系人:袁老师 朱老师 孙老师联系电话:85166837 85166785附件:2024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学生选拔拟录取名单教务处 2024年9月18日 相关图片:附件: | 2024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学生选拔拟录取名单.pdf
202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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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2024年09月18日 10:33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全体研究生: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2〕55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4〕28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4〕29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2021级直博生、2022级和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二)优秀研究生干部2021级直博生、2022级和2023级研究生(三)优秀研究生2021级直博生、2022级和2023级研究生二、评优条件(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5.身心健康,乐观进取;6.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二)优秀研究生干部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4.身心健康;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6.热心为研究生服务,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三)优秀研究生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4.身心健康;5.同等条件下,本次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者优先。6.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三、评选程序(一)9月25日前,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评选细则,并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布。(二)10月12日前,各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研究生进行申报、按相应的评选条件与评选比例组织评选并进行公示。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符合参评条件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8%;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30%。(三)10月14日前,各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yjs.jlu.edu.cn)-研工管理—奖学金管理(或荣誉称号管理)—奖学金申请(或荣誉称号申请)等相关奖项申请栏进行申报。(四)10月17日前,各培养单位进行奖励项目审核,审核后导出打印《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申报审批表》,统一填报《2023—2024学年评奖评优汇总表》《2023—2024学年评奖评优统计表》等相关表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五)10月27日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培养单位上报的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及财务欠费筛查,通过后在校内办公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四、工作要求(一)各培养单位党委(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程序,在做好本学年度的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的基础上,宁缺毋滥,择优选拔,按要求开展评奖评优工作。(二)2024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评选,在上报汇总表时,须注明其博士研究生学号。(三)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月16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附件:1.《2023—2024学年评奖评优汇总表》;2.《2023—2024学年评奖评优统计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24年9月18日相关图片:附件: | 《2023-2024学年评奖评优汇总表》.xlsx 《2023-2024学年评奖评优统计表》.xlsx
202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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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朝阳校区停电通知
朝阳校区停电通知2024年09月18日 10:23 后勤处朝阳校区相关单位:按照全面提升城市可靠供电能力,赋能春城百姓美好生活,让全市未来光明受益,国网长春供电公司正在全力攻坚长春电网“百亿工程”建设工作部署,长春供电公司计划于9月21日更换10千伏万宝线分界开关。受其影响我校朝阳校区部分区域停电,具体停电时间和范围如下:一、停电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08时00分-12时00分二、停电范围:地质宫院内所有区域请相关单位做好停电准备后勤处2024年9月18日相关图片:
202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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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关于在全校各级党代表中广泛征集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议的通知
关于在全校各级党代表中广泛征集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议的通知2024年09月18日 10:14 党委组织部校党组字〔2024〕78号医学部党工委,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印发<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关于巩固和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成效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校党发〔2023〕60号),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全校各级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建言献策作用,增强党代表参与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升学校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试行)》、《吉林大学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面向全校各级党代表征集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时间征集提议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至11月29日。二、征集对象1.党的二十大代表;2.吉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3.吉林省高校系统党代表会议代表;4.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三、征集范围党代表提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突出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学校“三大工程”建设、“机关管理服务效能提升攻坚行动”、“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文科振兴计划”、“工科集群建设”和“强农兴农行动”等重大任务。党代表提议要重点围绕破解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短板弱项,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学院学科高质量发展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健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长效机制等事关学校办学方向、改革发展重大任务、广大师生切身利益的大事、要事、难事和关键事等进行提议,切实为推动学校学院学科高质量发展形成新质生产力、增添新动能,为全面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力量。注:凡涉及由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才能解决的问题以及日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一般不列入党代表提议征集范围,可通过其他渠道协商解决。四、提议方式1.提议人主要以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为主,其他各级党代表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进行提议。提议由党代表个人或党代表联名提出,填写《吉林大学各级党代会代表提议表》(见附件),并签名确认。党代表联名提出的,1人作为主要提议人,至少有5名党代表作为附议人,主要提议人要向附议人说明提议内容,附议人要了解所署名提议的内容。2.提议应一事一议,一个提议表只能填写一个提议,包括提议题目、提议理由、提议依据和建议措施等。3.党代表提议应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确定受理的党代表提议,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办理。五、撰写要求1.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统一。提议事项应着眼推动学校学院学科高质量发展的长久之计和长远大计,不搞零散化、碎片化提议。2.要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深度思考和有益探索,形成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务实性的提议内容,避免临时动议、草率提出;避免空话套话、不切实际。3.提议题目应简洁精炼、贴切提议;提议理由应重点说明提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解决什么重大问题;提议依据应重点对问题进行分析、对事实进行阐述,做到分析有据;建议措施应重点说明解决问题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具体办法。六、其他说明1.各选举单位(院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代表提议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提议征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鼓励各级党代表积极参与提议征集。2.党代表要正确、严肃、有效行使权利,认真组织调研,积极建言献策,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切实提高提议质量。提出提议的党代表可在征集时间截止前要求撤回提议。3.学校党代表联络办公室负责党代表提议的收集、分类、审核、受理等工作。对确定受理的党代表提议,转交相关单位(部门)办理。没有受理的党代表提议,作为一般建议或无效提议处理。4.承办受理提议的相关单位(部门)自收到提议之日起3个月内,将党代表提议办理结果书面答复提议党代表,同时报学校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备案。5.各选举单位(院级党组织)要至少提交一份提议。请于11月29日前,将提议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鼎新楼A71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联 系 人:尤爽 孙鹏博联系电话:85168255邮 箱:zzbdj@jlu.edu.cn附件:吉林大学各级党代会代表提议表党委组织部学校党代表联络办公室2024年9月14日相关图片:附件: | 附件:吉林大学各级党代会代表提议表.doc
202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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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关于召开吉林大学第二届校本应用专题研究年度论坛暨2023年度课题中期推进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吉林大学第二届校本应用专题研究年度论坛暨2023年度课题中期推进会的通知2024年09月18日 10:00 政策与法规办公室校内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校本应用专题研究项目管理,推进项目取得高质量研究成果,服务支撑学校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吉林大学第二届校本应用专题研究年度论坛暨2023年度课题中期推进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论坛主题**落实 “三大工程”战略部署 践行教育强国建设使命二、会议时间**2024年9月19日 (周四)上午08:30三、会议地点**鼎新楼 A752会议室四、参会课题**202 3年度校本应用专题研究项目在研课题五、论坛形式**会议采用研讨方式进行,原则上应由课题负责人(教师负责人或管理负责人)进行主题报告。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并签到入座。论坛分为两个时段:各时段每项课题主题报告8分钟,专家评议10分钟,自由发言10分钟。(具体安排见附件)六、主题报告**1.报告内容:预期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总体目标和各项内容完成的情况,预期成果完成情况;研究成果介绍,研究内容及方法的创新程度、突出特色和主要建树,所研究问题的解决情况;存在的不足或欠缺,尚需深入研究的问题等。2.报告重点: 一是突出对于研究课题的深入思考、分析与论证;二是对于学校治理实践提出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思路。七、材料报送**1.为便于会前做好PPT调试工作,各项目组主题报告PPT请于9月18日(周三)下午16:30前发送至zhanghe0825@jlu.edu.cn。2.各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电子扫描件请于9月27日(周五)前发送至上述邮箱。八、联系方式**联 系 人:张赫 万可联系电话:85167592附件:吉林大学第二届校本应用专题研究年度论坛暨2023年度课题中期推进会议程政策与法规办公室2024年9月18日相关图片:附件: | 吉林大学第二届校本应用专题研究年度论坛暨2023年度课题中期推进会议程.pdf
202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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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关于发放博士、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通知
关于发放博士、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通知2024年09月18日 13:35 研究生院校内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博士、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将于9月20日发放,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到研究生培养办和学位办公室领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证书粘贴照片后,按照“研究生培养单位加盖学校印章时间表”(见附件)的时间安排,到教师办事大厅加盖学校印章。注意事项如下:1. 学位证书须加盖学校钢印,学校钢印须加盖在照片左下方。2.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证书必须粘贴学历电子注册的小二寸照片。留学生以及在我校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专业学位硕士人员的证书须粘贴与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电子照片一致的蓝底小二寸照片。3. 未完成“新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论文归档和学位数据上报的,学位证书暂不发放。4. 指定的联系人须携带本人一卡通、本单位获学位研究生名单及毕业研究生名单(名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各培养单位请严格按照“研究生培养单位加盖学校印章时间表”中本单位分配时间进行盖章工作。为避免办事大厅内人员密集,照片张贴等相关盖印前置工作请在进入办事大厅前完成。附件:研究生培养单位加盖学校印章时间表学位办公室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2024年9月18日相关图片:附件: | 研究生培养单位加盖学校印章时间表.xlsx
202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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