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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5-29
“2001年威海市高新技术合作洽谈会”需求项目(机械类24-31项)
“2001年威海市高新技术合作洽谈会”需求项目(机械类24-31项) 科技处(24)一、编号024。二、项目名称:曲轴本体球化研究。三、合作内容及要求:技术要求:提高曲轴本体的球化级别达到2级;课题均指球墨铸铁材质。技术成果应能满足于现场批量生产,便于操作,成本较低。四、合作方式:引进技术,合作生产。(25)一、编号025。二、项目名称:解决曲轴毛坯表面粗糙度问题。三、合作内容及要求:需求技术解决曲轴毛坯表面粗糙度问题(Ra12.5);课题均指球墨铸铁材质。技术成果应能满足于现场批量生产,便于操作,成本较低。四、合作方式:引进技术、合作生产。(26)一、编号026。二、项目名称:QT900-5高牌号球铁曲轴研究。三、合作内容及要求:课题均指球墨铸铁材质。技术成果应满足于现场批量生产,便于操作,成本较低。四、合作方式:引进技术、合作生产。(27)一、编号027。二、项目名称:六缸曲轴曲面分型工艺。三、合作内容及要求:需求六缸曲轴曲面分型工艺技术;课题均指球墨铸铁材质。技术成果应能满足于现场批量生产,便于操作,成本较低。四、引进技术、合作生产。(28)一、编号028。二、项目名称:曲轴疲劳强度研究。三、合作内容及要求:需求技术,提高曲轴疲劳强度,安全系数达到1.8;课题均指球墨铸铁材质。技术成果应能满足于批量生产,便于操作,成本较低。四、引进技术、合作生产。(29)一、编号029。二、项目名称:试棒灰斑研究。三、合作内容及要求:需求技术,解决试棒灰斑问题;课题均指球墨铸铁材质。技术成果应满足于现场批量生产,便于操作,成本较低。四、引进技术、成本较低。(30)一、编号030。二、铸件缩松废品率研究。三、合作内容及要求:需求技术,降低铸件缩松废品率;课题均指球墨铸铁材质。技术成果应能满足于现场批量生产,便于操作,成本较低。四、合作方式:引进技术、合作生产。(31)一、编号031。二、项目名称:除尘器除尘技术。三、合作内容及要求:适用于含尘气体温度高、湿度大的袋式除尘技术,要求除尘器清灰效果好,耐高温、防结露、除尘效果高。四、合作方式:引进技术。
2001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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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5-28
关于对校属研究单位内部机构设置调研工作推迟进行的通知
关于对校属研究单位内部机构设置调研工作推迟进行的通知 研究生院校属研究单位: 由于学校对校属研究单位领导干部没有正式任命,因此,原定对校属研究单位内部机构设置和中、英文名称进行调研的工作推迟进行。何时进行,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2001年5月28日
2001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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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5-24
关于报送各学院(中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电话的通知
关于报送各学院(中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电话的通知 党办各学院(中心): 为了便于工作,请将你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电话、住宅电话、传呼、手机号于5月25日下班前报送到学校党委办公室。 电话:5166349 传真:5166248  e-mail:pco@jlu.edu.cn
2001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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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5-24
校部机关工会组织乒乓球比赛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部机关工会组织乒乓球比赛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机关党委校部机关工会组织的乒乓球比赛定于5月30日中午12:00在南区体育馆举行,要求参赛各队务必在11:50到场,请参赛队员一律穿运动鞋按时入场。现附甲、乙组团体比赛(第一阶段)分组表甲组团体比赛(第一阶段)第1组 1 2 3 积分 比率 名次1 组织部2 师资办、离退处3 成教院甲组团体比赛(第一阶段)第2组 1 2 3 积分 比率 名次1 教务处2 校 办3 财务处甲组团体比赛(第一阶段)第3组 1 2 3 积分 比率 名次1 研究生院2 普教、规划、“211”、档案3 工会、妇委会甲组团体比赛(第一阶段)第4组 1 2 3 积分 比率 名次1 人事处、校友2 医管处、团委、高教所3 保卫处甲组团体比赛(第一阶段)第5组 1 2 3 积分 比率 名次1 党办、机关党委、社科处2 宣传部3 网络中心甲组团体比赛(第一阶段)第6组 1 2 3 积分 比率 名次1 学生处 就业办2 科技处3 国际合作、科技园甲组团体比赛(第一阶段)第7组 1 2 3 积分 比率 名次1 资产处、2 审计处3 纪检、统战乙组团体比赛(第一阶段)第1组 1 2 3 积分 比率 名次1 宣传部2 教务处23 普教、规划、“211”、档案乙组团体比赛(第一阶段)第2组 1 2 3 积分 比率 名次1 教务处12 校办3 审计处乙组团体比赛(第一阶段)第3组 1 2 3 积分 比率 名次1 人事处、校友办2 纪检、统战3 资产处乙组团体比赛(第一阶段)第4组 1 2 3 积分 比率 名次1 财务处2 研究生院23 成教院乙组团体比赛(第一阶段)第5组 1 2 3 积分 比率 名次1 网络中心2 学生处 就业办23 党办、机关党委、社科处乙组团体比赛(第一阶段)第6组 1 2 3 积分 比率 名次1 学生处 就业办12 工会、妇委会3 医管处、高教所、团委乙组团体比赛(第一阶段)第7组 1 2 3 积分 比率 名次1 科技处2 师资办、离退处3 国际合作、科技园乙组团体比赛(第一阶段)第8组 1 2 3 积分 比率 名次1 研究生院12 组织部3 保卫处
2001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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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5-24
吉大就业网开通(http://jdjyw.jlu.edu.cn)
吉大就业网开通(http://jdjyw.jlu.edu.cn) 就业办谨请广大师生多多关注我们的就业网,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电话:0431-5167474  Email:jyb.jlu.edu.cn  http://jdjyw.jlu.edu.cn 吉林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2001年5月24日
2001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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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5-23
关于清缴在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关于清缴在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财务处校内各有关单位:  2001年毕业生即将离校,但仍有部分毕业生未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同时在校生也存在欠缴学费、住宿费的问题。为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加强收缴学生学费、住宿费的管理工作,经2001年5月16日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全面开展学费、住宿费清缴工作。此次清缴范围包括各年级全日制本专科生、中专生、研究生及成人教育学生的各项应缴费用。 清缴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27日结束,各院系学生按所属校区在财务工作办公室补缴学费、住宿费。在清缴工作期间学校对补缴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免收滞纳金。 对清缴期限内仍未补缴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学校将从清缴结束之日起每天按应缴金额的1‰收取滞纳金,并对2001年毕业的学生,将一律缓发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欠费名单由财务处提供,毕业证书等由学校有关部门统一扣发。 本次清缴学费对象不包括符合国家减免政策、学校批准全额减免学费的学生,减免部分学费的学生须缴纳差额部分。在清缴工作中,按具体工作落实责任,如发生违反本通知有关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自行承担责任。 特此通知。 吉 林 大 学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2001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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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5-23
关于加强博士后日常经费管理和明确博士后工资发放程序的通知
关于加强博士后日常经费管理和明确博士后工资发放程序的通知 研究生院 校研院字[2001]8号校内各博士后流动站管理部门: 鉴于各博士后流动站在原各校区博士后日常管理和博士后工资的发放程序方面存在差异的实际情况,根据人事部博管委及吉林省博士后办公室的有关规定,为使我校博士后管理在统一的基础上达到规范化的客观要求,现将我校博士后日常经费管理和博士后工资发放程序做出统一规定,特发此通知,望各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博士后日常经费管理1.博士后日常经费是国家统一下拨的保证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常开展研究工作的一项专项科研经费,其支出范围包括博士后科研经费、博士后工资、博士后奖金福利及各类补助等,除按国家规定由研究生院提留的3%管理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或挪做他用,博士后日常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2.对于自筹经费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要求其缴纳博士后管理费。  3.博士后日常经费由吉林省博士后办公室和吉林省专家中心划拨至我校财务处,由研究生院提供名单。财务处负责将博士后日常经费下拨至博士后研究人员就近的校区财务办;财务办负责为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立独立的经费帐户和单独的经费结算卡并为博士后履行财务有关手续,并负责扣除博士后的工资部分。  4.博士后日常经费中的科研经费支出和奖金福利支出应由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学院主管财务的行政院长签批,但数额较大或特殊项目支出应由研究生院主管财务的院长签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各类补贴由研究生院主管财务的院长签批。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无权签批日常经费;同时,研究生院及财务处负有对博士后日常经费使用的监督责任。 二、博士后工资发放程序  1.统招统分的博士后和需要转移实际工资关系的在职博士后人员进入流动站后,应持吉林省博士后办公室批准的博士后入站证明到学校人事处报到。统招统分的博士后工资由人事处核准后确立其工资标准,并由人事处通知财务处为博士后确定起薪时间及办理工资卡。实际工资关系转至我校的非我校在职博士后的工资发放程序按统招统分博士后情况对待,但工资发放时间应从其工资关系转至我校人事处的时间算起,从博士后日常经费扣除工资的额度按实发工资的额度为准。  2.我校在职职工在我校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及在外单位工作且工资关系未转至我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不从博士后日常经费支付,其工资由其实际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支付。  3.博士后研究人员延长在站时间,其工资和补贴不予发放。  4.目前在站而工资关系不在我校的在职博士后,其工资自本通知生效之月起停止发放,由研究生院提供名单,同时由财务处收缴回原来发放工资的财务卡或者财务本。如需转移其工资关系至我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到人事处办理相应手续,并按新的工资发放程序办理;目前在站的、统招统分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自本通知生效之当月,持有关博士后证明材料到人事处办理工资重新起薪手续,重新起薪时间应与未办理正式起薪手续之前的最后一月相衔接。  5.本通知自生效后,按原办法和程序该发生而未发生的工资发放问题应一律停止发放,以便统一全校博士后人员的工资发放程序。 6.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通知的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吉林大学人事处 吉林大学财务处  2001年5月8日
2001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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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5-22
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加强院系整合后财务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加强院系整合后财务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财务处校发〔2001〕110号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加强院系整合后财务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校内各学院(教学中心): 为规范院系整合后的财务活动,明确经费使用的管理权限,保证院系整合后经费管理的集中统一,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了《吉林大学加强院系整合后财务管理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吉林大学加强院系整合后财务管理的规定 吉 林 大 学 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吉林大学加强院系整合后财务管理的规定 为了规范院系整合后的财务活动,明确经费使用的管理权限,保证院系整合后经费管理的集中统一,依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有关法规制度,针对学校当前院系整合后出现的实际情况,对财务管理工作做出以下规定: 一、原有各院、系、所、中心的各项经费须于2001年5月25日前转入相应新建学院(教学中心)经费卡中,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二、各学院(教学中心)须在院级领导中指定一名财务负责人,并将财务负责人姓名及其财务印鉴一式6份于2001年5月23日前报送财务处会计科备案。 三、各学院(教学中心)实行“一级核算,二级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各项财务收支核算业务在财务处及各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办理。各学院(教学中心)不设置财务机构,不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 四、学院(教学中心)在统一管理经费使用的同时,要充分兼顾原有院、系、所、中心的相应利益,正确处理遗留问题,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计划。 五、院系整合后,原财务负责人应及时与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对院系整合前已发生的各类借款支出,在报账时由财务负责人按未尽事宜处理,征求原财务负责人意见,经审核后签批并加盖财务负责人印鉴。 六、学院(教学中心)各项经费在使用时,未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盖章的,财务处及各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不予办理财务收支核算业务。 七、未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盖章,在财务处及各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发生财务收支核算的,要追究财务经办人的责任。 八、为保证资金持续、有效的运用,防止突击花钱,在学校各项创收分配政策尚未出台前,校内各单位的各项创收收入暂按毛收入的20%进行预分配,其中15%用于奖福基金及酬金开支,5%用于发展基金开支。 九、为防止资金转移、挪用和侵占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各学院(教学中心)不得擅自在校内外开设银行账户。对于已设立的校内外银行账户须于5月25日前报财务处结算科重新审批,凡未经财务处批准擅自设立银行账户的,一律按 “小金库”查处。 十、在院系整合后,对以前私设的“小金库”应及时将余款上交财务处帐户,学校可视具体情况,从轻或不予处罚。如发生继续隐匿未交,或将资金私分、转移、侵占的,学校一经查出,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对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严厉处罚。 十一、学院(教学中心)财务负责人,负责学院(教学中心)内部全部经费使用的管理及审批,对各类资金管理和财经活动负有全面的经济责任。 十二、学院(教学中心)未及时将财务负责人姓名及其财务印鉴报送财务处会计科备案而影响其经费使用的,责任自负。 十三、本规定的解释权在财务处。 十四、本规定自2001年5月22 日起执行。
2001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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