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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关于做好吉林大学2022、2023、2024级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的安排
关于做好吉林大学2022、2023、2024级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的安排2024年09月13日 09:19 体育学院校内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要求和学校总体安排,确保学生体质测试及数据上报顺利进行,现对2022、2023、2024级学生体质测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时间:2024年9月21日开始-2024年11月3日结束。地点:各校区体育场参加人员:2022、2023、2024级本科生,按行政班为单位统一测试。具体测试要求:(1)请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委托年级辅导员与校区体育部联系,商定测试具体时间,为集中测试做好准备。(2)测试学生需携带本人校园一卡通入场,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立定跳远、50米、800米(女)/1000米(男)共计8项。(3)学生有身体异常的可以申请免测,如心脑血管疾病、手术恢复期等不能剧烈运动的情况;各学院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不能测试的学生出示相关证明,填写免测申请表和电子申请。(免测申请表见附件1、电子申请见图1)。(4)严格遵守测试纪律,对破坏测试秩序、替考代考、作弊等行为,取消测试成绩,通报学院,并将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发〔2018〕615号)第十七条“考试违纪或作弊、违反其他学习纪律”的规定进行处理。(5)上半年未参加测试的2021级同学,在本学院测试期间,可申请进行测试;因外培、实习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测试的同学,请填报缓测、补测电子申请表(图2),关注校内补测通知(另行通知),参加最后统一补测。体质测试联系人:徐延龙 电话 15943088511各校区联系人:中心校区一部主任: 李 丹 电话:13314398083中心校区二部主任: 刘东波 电话:15843105895南湖校区主任: 柳 钢 电话:18946562227南岭校区主任: 邢大伟 电话:13351500052新民校区主任: 于洪江 电话:18143017061西区校区主任: 胡光霞 电话:13766047666吉林大学体育学院 2024年9月13日 相关图片:
2024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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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校外居住申请、审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校外居住申请、审批工作的通知2024年09月13日 09:1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研究生动态掌握情况,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居住管理暂行办法》(校研院字〔2015〕37号)文件要求,现开展研究生校外居住申请、审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面向对象非在职研究生二、申请、审批时间研究生申请时间:9月13日至9月22日;培养单位审批时间:9月22日至9月30日。三、申请条件1.因身体状况、传染病、心理及精神类疾病不适合居住在学生公寓内的研究生;2.因科研原因外出联合培养的研究生;3.因公派出国在境外的研究生;4.在长春市内有固定居住场所的研究生。四、审批程序1.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服务平台(https://yjs.jlu.edu.cn),进入“校外住宿管理”模块,详细写明申请校外居住理由,上传《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居住承诺书》,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2.家属知情同意研究生家属须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居住承诺书》中签署意见,同意研究生校外居住并签字确认。3.研究生导师审批研究生导师需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对研究生校外居住申请进行审批。4.研究生辅导员审批研究生辅导员需核实研究生校外居住的原因,并与研究生家属确认相关信息,并进行审批。5.培养单位审批学院主管领导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审批。并将材料存档备查。五、审核材料1.研究生需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居住承诺书》,由研究生本人及家属手写签名。2.因身体状况、传染病、心理及精神类疾病申请校外居住的研究生,还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3.因科研原因外出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研究生需提供相关文件或通知证明。4.因公派出国在境外的研究生,研究生需提供国外学校邀请函或相关文件证明。六、注意事项1.校外居住以学期为单位进行申请及审批,如研究生长期申请校外居住,也需要每学期在系统上提交申请,培养单位审批。2.各培养单位要对校外居住的研究生做好动态管理工作,主动做好校外居住研究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工作,加强与研究生家属的联系。3.研究生校外居住期满后,如有返回校内住宿的诉求,要及时到所在培养单位申请办理回校住宿手续,并按期回校居住。联系人:齐乾坤 联系电话:85168995附件:《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居住承诺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24年9月13日相关图片:附件: | 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居住承诺书.docx
2024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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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关于开展第二十九期“心理医生会客室”暨十八期“心理咨询师工作技能提升培训”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十九期“心理医生会客室”暨十八期“心理咨询师工作技能提升培训”的通知2024年09月13日 10:54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校学心理字[2024]042号为切实加强我校心理育人工作队伍建设,有效提升专兼职教师的心理服务技能,科学了解人格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表现和干预办法,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拟邀请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心理卫生科副主任医师栾树鑫开展第二十九期“心理医生会客室”暨十八期“心理咨询师工作技能提升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讲座题目:人格障碍的识别与应对策略 2.讲座时间:2024年9月23日(周一)14:30-16:00 3.讲座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C228室 4.主讲专家: 栾树鑫,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咨询师,博士,副教授,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副主任医师。 5.参加人员: 校内兼职心理辅导员、兼职心理健康指导教师、专兼职心理咨询师。 欢迎感兴趣的各单位负责学生工作的辅导员及研究生秘书、导师及班主任报名参加。 6.报名方式: 通过扫描二维码自愿报名,名额有限(40人),报完即止。 7.其他事项: 本期活动计入心理育人工作技能培训学时,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每年将根据累计学时,为参加培训的兼职心理健康指导教师、学生工作干部颁发《心理育人工作技能培训证书》。 联系人:汤晓 王昌景 联系电话:85168030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相关图片:
2024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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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关于做好中秋节期间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中秋节期间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2024年09月13日 09:1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15日至17日。为进一步做好中秋节假期研究生管理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做好研究生动态管理工作1.各培养单位要制作假期离校离长研究生台账,掌握研究生离校离长去向、离返校时间等信息。研究生个人离校离长应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通过研究生服务平台(https://yjs.jlu.edu.cn)-“请假销假管理”模块做好上报、审批工作。2.假期期间留校研究生如开展大型团体活动,应提前向培养单位进行报备,培养单位审批后方可组织实行。培养单位应有一位老师全程参与活动。二、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工作1.各培养单位要引导研究生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不使用电热杯、热得快等违章电器,不在寝室内使用明火,做到人走断电。寝室内无人时,要锁好门锁,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公寓内禁止留宿外来人员。2.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提醒研究生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定,规范操作实验设备。研究生未经培养单位批准,不得在实验室通宵开展科研活动。3.做好研究生人身安全提醒,叮嘱外出研究生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当地的规章制度,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不独自前往未经开发或尚未开放的地区进行探险。假期离校前应和亲属进行沟通,说明出行计划、陪同人员等信息。三、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各培养单位在中秋节期间应开展研究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工作,摸排公寓火灾隐患、不稳定因素和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况,要做到研究生寝室全覆盖,确保研究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对假期校内单独居住研究生的居住管理工作,确保此类研究生的人身安全。四、其他要求1.高度重视,做好研究生离校离长审批工作。各培养单位要做好研究生离校离长审批、统计工作。全面、准确掌握研究生信息,保持与离校离长研究生联络,确保研究生按时安全的返回学校。各培养单位要做好返校人员统计工作,9月17日18点上报本单位返校研究生情况,对于尚未返校的研究生要做好记录。2.加强值守,确保留校研究生安全稳定。各培养单位要做好中秋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的处级领导、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假期期间应有一人在长值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各培养单位人员信息表需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各培养单位如有突发事件发生,要第一时间向研究生工作部上报。联系人:齐乾坤 联系电话:85168995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24年9月13日相关图片:
2024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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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关于学习“在科研活动中规范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诚信提醒”的倡议
关于学习“在科研活动中规范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诚信提醒”的倡议2024年09月13日 09:17 科研院校内各有关单位:2024年9月10日,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在科研活动中规范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诚信提醒》。近年,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给科学研究带来了新的变革与创新,同时也对支撑科研诚信的现有实践提出了严峻挑战。譬如,利用人工智能算法伪造数据,生成欺骗性研究论文,极易引发新形式的论文代写、抄袭剽窃、洗稿等学术不端行为,极大损害了科学研究的可信度。《诚信提醒》由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组织院内外专家,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在科研活动全流程应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与挑战,经深入讨论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共八条。这是自2018年以来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连续第7年发布诚信提醒,分别聚焦学术评议、科技奖励推荐、学术成果发布、科研原始记录、科研伦理、论文署名等关键环节,倡导并号召科研人员诚实守信,引起了积极反响。以下为《诚信提醒》全文:关于在科研活动中规范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诚信提醒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2024年9月10日发布)为了在科研活动中规范使用人工智能技术,避免误用、滥用人工智能技术引发的科研诚信风险,遵循诚实、透明、负责任的原则,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依据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要求,对我院科技人员和学生提醒如下:提醒一:在选题调研、文献检索、资料整理时,可借助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并对人工智能生成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进行辨识;反对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由人工智能生成的调研报告、选题建议、文献综述等。提醒二:在申报材料撰写时,如使用了由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应对内容负责,并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反对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由人工智能生成的申报材料。提醒三:在数据收集和使用时,如使用了由人工智能生成的模拟仿真数据、测试数据等,或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原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应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反对将人工智能生成的数据作为实验数据。提醒四:在音视频和图表制作时,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完成,应对生成内容进行标识,并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反对使用人工智能直接生成音视频和图表。提醒五:在成果撰写时,可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整理已有的理论、材料与方法等,可进行语言润色、翻译、规范化检查;反对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作为核心创新成果,反对使用人工智能生成整篇成果及参考文献。提醒六:在同行评议中,反对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撰写同行评议意见,不得将评议信息上传至未经评议组织者认可的工具平台。提醒七:在科研活动中,如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应在注释、致谢、参考文献或附录等部分声明工具的名称、版本、日期及使用过程;反对未加声明直接使用。提醒八:在选择人工智能技术时,应使用经国家备案登记的服务工具;反对滥用人工智能技术危害数据安全,侵犯知识产权,泄露个人隐私等。院属各单位应依据上述提醒,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和学术惯例,开展必要的教育培训,引导科技人员和学生透明、规范、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原载于《中国科学报》 (2024-09-11 第1版 要闻)请校内各有关单位、科研机构积极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师生学习。科研院2024年9月13日相关图片:
2024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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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新生学籍注册及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新生学籍注册及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2024年09月13日 13:43 教务处各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7〕2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新生入学学籍注册信息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现将2024年本科新生学籍注册及信息确认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务必做好相关工作。一、学籍状态确认1.放弃入学资格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对于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学院须联系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确认“放弃入学资格”后填报注册系统。2.保留入学资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学生因病等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1)对因病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需出具“三甲”医院的诊断书、持本人申请(需家长确认签字)、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学院办理相应手续。(2)对参军入伍的新生,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要求,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相关手续。二、操作方式请各学院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填报新生学籍状态,2024年9月13日-20日登录吉林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并提交注册结果(操作手册见附件)。1. 进入教务系统注册管理模块,找到“2024年新生注册信息管理”批次;2. 正常报到的学生将“是否注册”设置为“是”,未正常报到的学生“是否注册”设置为“否”,并在【设置不予注册原因】设置原因: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3. 点击【不予注册学生名单】导出所有不予注册的学生名单,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4年9月20日下班前交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将按学院填报的注册结果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籍信息网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注册学籍信息,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籍一经注销不可恢复。**三、新生学籍自查**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工作要求,2024年录取新生应于2024年9月25日至10月8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信息自查。如有问题请立即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附件:新生注册管理操作手册教 务 处2024年9月13日相关图片:附件: | 新生注册管理操作手册.docx
2024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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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关于申报2024年度第二批科技成果中试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4年度第二批科技成果中试项目的通知2024年09月13日 14:59 科研院校内各相关单位:为有效破解学校科技成果中试培育难题,提升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拟对我校科技成果中试项目从资金、场地、政策、投资等多方面进行支持,加快推进我校科技成果快速在长春市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现面向全校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科技成果中试项目申报。一、申报条件(一)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拟在长春市落地转移转化的中试项目。2.知识产权属于吉林大学,不存在权属争议。3.申报项目具有产业化前景,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能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二)其它情况1.以其它主体(自然人或企业)申请的知识产权,如确实证明是学校职务发明成果,后续将知识产权变更为吉林大学的项目也可申报。2.对已成立公司进行转化的学校科研人员参股或控股的企业,如需要场地进行扩大生产也可以此次一起申报,申报书中标明需要的场地面积,学校将负责协调相关场地,享受相关场地减免政策,但不参与项目评审与立项。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1.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2.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职工,且在项目执行期内为在职人员。三、支持政策1.长春市科技局对评审通过的项目,最高给予不超过2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非股权投资),重大项目可连续支持。项目资金统一拨入学校,按横向项目管理,资金用途主要包括研发支出(人力成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知识产权、市场研究或创办公司的前期费用等。2.评审通过的项目如选择转化落地在长春新区、净月高新区、经开区、南关区,可享受房租免三减二政策,并由各开发区在长春市科技局支持资金基础上给予1:1配套支持。选择落户长春市其它区位的项目,由长春市科技局推荐,科研院科技开发办公室进行场地协调。3.根据项目需求,引入长春市种子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吉林省科技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投资机构,对项目进行早期孵化,直至产业化。4.根据项目需求,组织吉林大学专场路演推介会,对项目进行推广对接。5.科研院科技开发办公室对项目提供专业的技术转移一对一服务(包括转化前和转化后服务)以及针对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转移技能提升培训及创业辅导。6.重点支持国家重大重点项目形成的科研成果以及横向科研和科技成果转化贡献突出的科研团队形成的科研成果。7.通过评审给予资金支持的项目需在长春市进行转化,未在长春域内转化的,以转让或许可方式的,需按资助额本金和10%的利息返还;以作价投资入股转化到域外企业的,按资助额本金和10%的利息总和折算成股权,由科技局指定国有投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持有。四、项目申报1.拟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hxky.jlu.edu.cn/),选择“成果转化”栏下的“概念验证”在线填报,如有,请提供项目技术状况、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证明文件,包括获奖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验收专家意见书、专利证书等,以附件形式进行上传,申报书需要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在线审批。2.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10月9日。其他时间也可以随时通过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作为储备项目参与下次评审。3.具体在线填报事宜请查看吉林大学科技成果中试项目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五、项目评审1.形式审查科研院科技开发办公室对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以及合作企业进行尽调。2.初审科研院科技开发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初审主要针对项目是否具有产业化前景,初审通过的项目进入项目评审。3.评审科研院科技开发办公室组织投资、技术及产业等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PPT答辩,答辩时间为12分钟,专家交流提问时间为10-15分钟。评审基于前期基础、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性、技术成熟度、产业化前景、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重点看是否有产业化前景,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上报长春市科技局进行最终审核。3.公示通过长春市科技局审核批准的项目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3天。4.公示无异议,由科研院科技开发办公室组织签订项目任务书。5.项目培育周期原则上为二至三年。六、其它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项目负责人在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及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等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情况,将依据《吉林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将此记入教师诚信记录,作为后续是否支持立项的重要依据。联系人:徐婉、朱梓瑞、李启军联系电话:85167421 (办公)徐 婉13756652164朱梓瑞18143078779李启军18088670703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201-7附件: 吉林大学科技成果中试项目申报操作指南.docx科研院科技开发办公室2024年9月13日相关图片:附件: | 吉林大学科技成果中试项目申报操作指南.docx
2024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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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关于研究生院工作人员拟聘人选的公示
关于研究生院工作人员拟聘人选的公示2024年09月13日 14:56 研究生院校内各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校内调动(转编)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研究生院面向校内开展了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经公布岗位、公开报名、竞聘考评、考察、会议审议等环节,确定刘佳为同志为研究生院工作人员拟聘人选,现予以公示。刘佳为,男,汉族,中共党员,1992年4月生,2018年1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现任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工作人员,拟任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公示期为2024年9月13日至9月20日。如对上述拟聘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人力资源处人事科反映。联系单位:人力资源处人事科电子邮箱:rsk@jlu.edu.cn联系电话:0431-85166282办公地址:中心校区鼎新楼A623室研究生院2024年9月13日相关图片:
2024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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