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办
校保字[2001]25号
近期,保卫处在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当中发现,个别实验室和学生宿舍违章用火、用电现象屡禁不止,一些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的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家属住宅区的防火安全工作虽然不属于我校管辖范围,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仍然威胁到我校的防火安全。这些现象和问题,对我校的防火安全工作极为不利。随着“五.一”假期的临近,为进一步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从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单位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提高认识,加强对本单位的自检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放假前,各单位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进行一次认真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能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落实责任人及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对人为造成的隐患,在坚决予以整改的同时,还要对行为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各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在放假前对实验室的防火安全进行自查,决不允许有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的问题存在。非本室人员不允许在实验室逗留,实验室无人工作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火源,并检查门锁是否安全。
3.学生及公用楼和宿舍管理部门在放假前,应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认真的防火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学生宿舍的违章用火、用电现象。各寝室的安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本寝室的防火安全自查。寝室无人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以免因为电气线路上的问题造成火灾。
4.请各校区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部门要在“五.一”节日期间对留校学生要合寝居住,不得单独居住,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5.家属区的居民在使用完家用电器时要切断电源,各校区保卫办应通过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带动家属成员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从而尽可能的减少家属住宅区火灾事故的发生。
此通知
吉林大学保卫处
 200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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