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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0
关于举办“吉林大学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理论研讨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吉林大学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理论研讨会”的通知 宣传部校内各单位:2001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纪念日。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一件大事。隆重热烈地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力宣传党的丰功伟绩,对于在新世纪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加快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开拓创新,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学校决定2001年6月中旬召开“吉林大学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理论研讨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讨会的指导思想通过回顾和总结中国共产党80年来的光荣历史,讴歌我们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光辉业绩,歌颂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成就,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主旋律,激励学校广大师生进一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十五”期间我校工作的新局面。二、研讨会的主要议题1、总结中国共产党80年的光辉历史,阐明党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形成的客观过程和历史必然性。2、阐明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实现两次历史性飞跃和取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两大理论成果的伟大意义。3、阐述如何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4、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总结高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经验,进一步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5、结合学校实际,阐述如何进一步提高对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认识,统一思想,加速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促进吉林大学的改革与发展。 三、论文要求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2、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3、引文要求核对准确,按通行的版本注明出处。4、论文篇幅限1万字以内,并附5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论文稿要打印15份(B 5复印纸,四号字),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称、性别、年龄、通信地址。5、论文要在4月30前送交党委宣传部,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在校理论研讨会上交流,并推荐其中优秀论文参加“全国高校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理论研讨会”。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组织部 社会科学处2001年3月19日
2001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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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0
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各项费用开支标准》的
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各项费用开支标准》的 校办校发〔2001〕29号 校内各单位:2001年1月1日起学校实行实质性财务合并,为了规范财务合并后各项经费开支的管理,维护正常财经秩序,经2001年2月27日学校财经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定,《吉林大学各项费用开支标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全校执行。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附件:吉林大学各项费用开支标准 吉 林 大 学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吉林大学各项费用开支标准 单位:元项目 计算单位 标 准 备注1、硕士生论文答辩 /人 50 2、博士生论文答辩 /人 100 3、硕士论文评审费 /人 100 4、博士论文评审费 /人 200 5、同行评议 /人 200 6、记录人员 /人 硕士20 博士40 7、教师兼课酬金/讲师以下 /课时 18 各类讲课酬金统一标准8、教师兼课酬金/副教授 /课时 209、教师兼课酬金/教授 /课时 2210、教师职务聘任/评审教授 /人、半天 50 11、教师职务聘任/评审副教授 /人、半天 50 12、教师职务聘任/学科组 /人、半天 50 13、教师职务聘任/评审委员会 /人、半天 50 14、外教兼课酬金 /人、年 按国家文件 15、考试监考酬金 /人、半天 40 除本科生考试外各类监考酬金 统一标准16、本科生考试监考酬金 /人、科 10 17、四、六级外语监考酬金 /人、次 40 18、教务处聘请督学员 /人、月 300 10个月19、假期加班费/人、天 15 20、考试命题酬金 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 /套 硕士60 博士80 其他类 /套 60 21、评卷酬金 /份 2 22、试卷保密费 /天、人 15 23、保卫处值夜班 /天、人 15 24、夜餐补助费 /天、人 5 25、本科生实习: 事业拨款按此标准执行宿费 /天 20市内交通费/天 2住勤补助/天 5误餐费/天 126、研究生业务费: 宿费 /天 20市内交通费 /天 2伙食补助 /天 527、差旅费: 按国家文件标准执行宿费中教授级包括中央国家机关正副司(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被聘任或任命为中央和省级机关的部正副总工程师、局总工程师、高等学校教授、科研单位研究员、医疗单位主任医师、文化艺术单位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以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1)、宿费 一般 特殊中央及国家机关副部长、及相当职务人员 /天 100  140 教授 /天 60  80 其余人员 /天 40  60 (2)、伙食补助 一般 特殊一般 /天 15  20省级党干校学习 /天 15离岗进修培训 /天 5(3)、市内交通费 /天 3(4)、连续乘火车伙食补助费 每满12小时 2028、体育部教师运动服补助 /年、人 200 不发补助,按规定报服装费29、体育部运动员日常训练 /天、人 1 30、体育部运动员区级比赛训练 /天、人 2 训练不超过一个月31、体育部运动员市级比赛训练 /天、人 3 训练不超过一个半月32、体育部运动员省级比赛训练 /天、人 4 训练不超过二个月33、体育部运动员比赛期间补助 /天、人 15 一般不超过5天,以上均含教练员34、体育部浇冰场酬金 /天、场 100 不超过45天35、体育部冰鞋修理酬金 /天、场 100 不超过30天36、翻译 /千字 20——80 37、外文校对 /千字 20 38、学报稿酬 /千字 20
2001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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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0
成人教育学院通知
成人教育学院通知 成教院  3月20日,应广大成人考生要求,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对吉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院长刘耀辉教授就吉林大学成人教育招生情况作了采访。采访录音将在吉林人民广播电台新闻中播出,具体播放时间和栏目分别是3月20日晚间18:00的全省新闻联播,3月21日早晨7:00的738早新闻,3月21日午间12:00的午间新闻,吉林人民广播电台的播放频率是AM738千赫,请关心这方面信息的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朋友届时收听。 成人教育学院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2001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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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0
吉林大学关于各类经费使用审批权限和程序的
吉林大学关于各类经费使用审批权限和程序的 校办校发[2001]41号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各类经费审批程序,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防止扯皮推诿,方便师生员工,结合目前学校实际情况,对财务处和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的职责范围进一步明确,即财务处主要负责各部、处、室的经费、人员经费、重大项目资金、教育部和学校的专项资金、商品控办手续、各类收费与票据管理、银行贷款、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财务软件开发、经费开支标准、创收分配政策、外汇资金管理、世界银行贷款、211工程等业务内容的管理工作。各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所在校区内的院、系、所的一般教学经费、科研经费等业务内容的会计核算工作。现将具体各类经费使用审批权限和程序暂行规定如下:一、人员经费 调入人员:分配、调入人员到人事处报到,次月13日到财务处领取工资存折。 调出人员:教职工:到财务处会计科和各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清理各类欠款,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凭人事部门开具的离校通知办理离校手续。 学 生:到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缴清所欠费用,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在离校通知上签章。 本科生助学金:(伙食补助费25元/月)凭学生处提供的每月学生变动情况调整数额,进入财务处在银行开立的储蓄存折,学生凭折就近领取。 研究生奖学金:凭研究生院提供的每月学生变动情况调整数额进入财务处在银行开立的储蓄存折,学生凭折就近领取。 本科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凭学生处审查的批准名单及标准,随同学生助学金一起发放。 学生勤工俭学、困难补助、贷学金:凭研究生院、学生处审查批准的名单随奖学金及生活费发放。 留学生生活费: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制表领取并发给留学生本人。 离休人员护理费:凭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提供的每月离休人员的变动情况及发放数额,到人事处审核后财务处进入银行开立的储蓄存折,由本人凭折就近领取。离退休人员日常活动经费:总预算指标核拨给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由财务处发经费条码卡,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持卡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报销手续。丧葬、抚恤金:由遗属到校人事处办理手续,凭人事处批条到财务处领取。遗属补助费:每月凭人事处提供增减变化情况及标准数,财务处记入银行开立的储蓄存折,遗属凭折就近领取。二、 公用经费 院系教学经费:总预算指标核拨给教务处,教务处拟定切块经费分配方案,分管校长批准,财务处核实后通知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并下达预算指标,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发经费条码卡,院系确定分管财务领导审批,院系凭经费条码卡到所在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 院系学生实习经费:总预算指标核拨给教务处,教务处拟定切块经费分配方案,分管校长批准。 ①应由教务处掌握的经费,财务处直接发放经费条码卡,凭卡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报销手续。 ②应由院系掌握的经费。教务处将实习经费预算指标分配到院系。院系向教务处提实习计划,教务处审查后报财务处,财务处核实后下达预算指标给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给院系发经费条码卡,由院系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带队教师凭经费条码卡和借款单到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借款,实习结束后持经费条码卡和报销单到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报销冲账。 院系实验室经费:总预算指标(包括实验材料消耗费、设备维护费、实验室改建搬迁费等)拨给实验室与资产处,实验室与资产处拟定切块经费分配方案,分管校长批准。① 应由实验室与资产处掌握的经费,财务处直接发放经费条码卡,凭卡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报销手续。② 实验室与资产处切块到校区的实验室经费,财务处核实后通知校区财务办公室发给经费指标卡,校区资产办主任审批后,凭卡到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办理借款、报销手续。 院系研究生经费:总预算指标核拨给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拟定切块经费分配方案,分管校长批准。① 应由研究生院掌握的经费,财务处直接发放经费条码卡,凭卡到财务处办理。②应由导师掌握的经费,研究生院制定标准,财务处核实后通知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发给经费条码卡,导师凭卡到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办理。 ③应由院系掌握的经费,由研究生院拟定切块经费指标,财务处核实后通知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发给院系经费条码卡,院系凭卡到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设备经费:总预算指标核拨给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成人教育学院等部门拟定切块方案,分管校长批准。①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留下统管的设备费,由财务处核实后发给其经费条码卡凭卡到财务处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②院系设备经费,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切块到校区的设备费,财务处核实后,通知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发经费条码卡,由校区资产办主任负责使用审批。凭卡到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 家俱费:总预算指标核拨给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拟定切块方案,分管校长批准,由财务处核实后发给其经费条码卡,凭卡到财务处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 设备家俱采购有关事项:院系提出设备家俱采购申请,校区资产办负责初审并报资产处审批,超过50万元的大批量设备家俱实行招标采购,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由资产处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同时需到财务处重大项目科签批,填写借款单到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借款。设备家俱到货后,由资产办会同申购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后由院系到校区资产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再到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报账冲销。 图书经费:财务处根据总预算下达到各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根据指标发给各校区图书馆经费条码卡,校区图书馆指定分管经费领导负责使用图书经费的审批,凭卡到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 行政日常经费:(含邮费及入网费、打字复印费、电话费、车费、行政差旅费、办公用品、微机维护及其它零星费用等)财务处根据总预算下达指标给各职能处室。①由各职能部、处、室统管的经费,由财务处直接发给经费条码卡,由各部、处、室分管财务领导管理使用审批,直接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或报销手续。 ②确需分配到各校区使用的,由各部、处、室拟定切块方案,经分管校长批准,财务处核实后将指标下达各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由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发经费条码卡,由校区的延伸机构负责财务的领导管理和使用审批,凭经费条码卡到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办理借款或报销手续。 后勤经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排污费、绿化费、保洁费等)发生在各校区的上述费用,均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管理和审批,到后勤管理处审查登记并由后勤管理处分管处长签批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该项经费的回收工作由后勤管理处制定方案。 公用取暖费、燃油费:由后勤管理处统一管理,财务处发给经费条码卡,凭经费条码卡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或报销手续。取暖用煤、燃料油应统一实行采购招标,超过50万元的需到财务处重大项目科审核认可后,方能办理借款或报销。公用取暖费的回收工作由后勤管理处制定方案。 纵向科研经费:科研合同经科研处审核后加盖校章及校长名章,到财务处加盖财务负责人名章,汇入的科研经费款项进财务处账号,财务处填写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送交科研处,科研处进行统一项目编号并开列“科技经费拨款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财务处,财务处按科研拨款单将款项转财务工作办公室,二联转交校区科技机构并送项目负责人,三联给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开立项目条码卡,财务工作办公室开具收款收据交项目负责人,寄给汇款单位,项目负责人持卡到财务工作办公室办理管理费提成手续及借款和报销手续。(其它事宜详见科技处经费管理办法) 横向科研经费:不在财务处核算管理,到科技处所管辖的科技发展中心核算管理。 社科科研经费:核算管理与纵向科研经费相同。三、本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四、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吉 林 大 学二○○一年三月八日
2001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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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0
吉林大学借款报账管理规 定
吉林大学借款报账管理规 定 校办校发〔2001〕42号 校内各单位:为了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规范借款报账行为,提高学校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地压缩周转性借款,维护学校的经济利益,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对借款报帐管理规定如下:第一条 借款(一)借款原则1、依法办理,违规禁办凡属对外部转款的,无真实、完整的合同或协议不予办理。2、指标控制,赤字禁办按预算控制,不能赤字运行,没有预算指标的,不予办理。3、前账不清,后账不借按时清理及结算,做到一事一借,一事一清。不能一借多用,长期挂账,以免造成债权关系的混乱,对旧账不清的,新账不予办理。4、对公办理,对私禁办公款公用,学校的暂付款只能用于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各项有关的公用性开支,除个人出差借支的差旅费外,其他个人借支款的不予办理。5、程序合规,手续齐全未经预留印鉴的财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章的,不予办理。(二)借款的对象和要求1、借款人,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研究生调研旅费借款除外),学校不对学生(不含博士生)、临时工和非本校教职工借款。2、50万元以上的设备、重大项目借款必须持合同或协议到重大项目科审批;其他借款到会计科办理。3、购买专控商品,需办理专控商品审批手续后,方能办理借款手续。(三)借款种类1、差旅费教职工:包括调研、开会、协作、外地就医、疗养等;学生:调研、生产实习等。2、实物设备购置、材料、图书资料、办公用品、宣传用品、劳保用品等。3、各种奖酬金、补助奖金、各种酬金、各种补助等。4、零用金5、其他注册费、会务费、版面费、加工费、维修费、各种工程款、运费等。(四)借款地点1、校部机关职能部处室、教育部专项、学校专项、人员经费等借款在财务处会计科办理。2、院系所及各延伸机构等单位借款在所在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办理。第二条 报账(一)报账的审批权限1、正常报账,由各级财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批。2、教育事业费超标准开支的各类报账,校级领导由总会计师签批;非校级领导的各类人员由财务处审批。(二)报账地点同借款地点一致。(三)报账的时间要求1、差旅费须在返校15天内(按返程车、船、机票日期计算)办理。2、实物以发货票或收据签发日期计算,同城在15天内办理,异地在30天内办理(如果对方是通过邮局汇的,以邮戳日期计算10天内办理;如果是出差带回来的须在出差回来后10天内办理)。3、各类奖酬金、补助从借款之日起计算,须在15天内办理。4、零用金原则上不借零用金,但由于业务性质的特殊需要必须要借零用金的,从借款之日起计算,30天内办理。5、其他同城在15天内办理,异地在30天内办理(如果对方是通过邮局汇的,以邮戳日期计算10天内办理;如果是出差带回来的须在出差回来后10天内办理)。第三条 其他规定(一)已经在财务部门办理完借款而改变借款用途的,必须事先到财务部门书面申请改变用途,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改变用途,否则,不予报销。(二)已经在财务部门办理完借款而由于计划变更等原因,不能及时投入使用的,须在借款后10天内将借款返回,否则,按超期罚款处理。(三)购置实物借款(指同城),将借款转入供货单位采用分批购物的,如购货款未及时投入使用的,须在10天内将借款返回学校;如分批购货仍有余款,应在借款后30天内结清购货款项,并将余款退还学校,否则按超期罚款处理。(四)设备、重大项目借款,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须留质保金的,先把支付的款项还款报账,确实设备、项目分不开的,须书面申请延期,否则,按过期罚款处理。(五)确属特殊原因,不能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账还款手续的,必须在到期前两日内书面申请延期报账,但最长不能超过15天。(六)如果借款在寒暑假到期的,可顺延到从开学之日起30天办理。第四条 责任(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借款挪做私用或用于与借款用途不符的经营活动,否则,将根据事实和情节予以全校通报并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二)超期罚款对于违反上述借款、报账规定的,财务部门有权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予以经济处罚,处罚款依借款额的1‰,按天计算,属个人原因造成的,由借款人个人承担,其中属差旅费借款过期的,除每天按1‰罚款外,缓发借款人的工资及各种补贴,处罚款收归学校;属单位原因造成的,由单位承担,从借款人所在单位对应的借款经费中抵扣。(三)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伪造、变造原始票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 本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第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吉 林 大 学二○○一年三月八日
2001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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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0
关于加强清产核资和院系调整期间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清产核资和院系调整期间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校办校发〔2001〕53号 各校区管理委员会、校内各单位:目前我校正在全面开展清产核资与核查工作,学部、学院设置实施方案也将要开始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学校学科调整、院系重组工作、清产核资与核查工作及其他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在目前清产核资、院系重组、机构调整、人员变动期间,出现国有资产不正当的转移、流失或擅自处置等现象的发生,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校区、各单位及负责房屋、土地、仪器设备、家具图书资料等各类资产管理的部门要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严格执行原五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本校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日常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校发[2001]38号《关于开展全校清产核资与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各校区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管好校区各类资产帐目,校内各单位作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二级单位,要对所占用、使用的资产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清产核资主要是以帐对物,有物无帐的建立帐目,有帐无物的必须追查资产下落。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保证所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二、为保证清产核资的准确,防止边清边乱或前清后乱,在清产核资期间各单位所占用的固定资产一律冻结。严禁在此期间变卖、出售、出租、出借、拆卸仪器设备和家具,不准随意调整、出租、出借各类公用房屋;如确因工作需要变动、处置固定资产需报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未经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变动或处置学校固定资产。三、院系重组涉及单位的国有资产重新配置方案由学校提出,并统一组织实施,未经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批准,在院系重组过程中学校配备的固定资产一律不许跨单位流动、转移,更不允许私自处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保护本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主要责任。四、因工作需要而调离原单位的工作人员一律按规定将在原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家具及其它物品交回原单位,不得带走。确因工作需要,经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批准后,到校区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办公室办理调拨手续,并在调入单位入帐后,方可带走。五、因机构调整而撤消的单位,由各校区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办公室对学校配备的仪器设备、车辆、家具、图书资料等资产进行登记、接收并一律就地封存。原任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各类资产负起管理责任,切实看护好国家财产,防止流失。六、各校区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办公室要对校区内闲置、散放的家具、设备等进行回收,并统一保管。各单位一律不得随意丢弃各种家具和设备,否则一经发现,向全校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严肃处理。七、学校资产管理和保卫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各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物资进出校门管理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任何物资搬运出学校。八、对不遵守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违反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随意处置或变卖国有资产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由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会同审计、监察部门按照相应的法规严肃查处。 吉 林 大 学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2001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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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0
有关院系整合工作情况会议通知
有关院系整合工作情况会议通知 校办时间 地点 参加人员 召集单位 主持会议及讲话的校领导 3月27日(周二)下午2:00 逸夫图书馆202会议室 有关校领导,两院院士,各校区原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正、副主席 研究生院 主 持:吴博达参加人:宫志忠 王守实 任露泉 张文显 3月28日(周三)下午1:30 逸夫图书馆报告厅 校领导,各校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人,各院(系)、部、所、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 党 办校 办 主 持:吴博达讲 话: 裘式纶 张文显 3月30日(周五)下午1:30 前卫校区体 育 馆 校领导,各校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人,各院(系)、部、所、中心党政班子成员,正高职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副处级以上党政干部,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学生代表 党 办校 办 主 持:吴博达讲 话:刘中树 裘式纶 宫志忠 张福良
2001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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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0
关于在个别学科中确定申报国家重点学科协调人的通知
关于在个别学科中确定申报国家重点学科协调人的通知 研究生院校内各有关单位:申报国家重点学科是我校当前进行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申报工作,现决定暂在下列学科中确定申报国家重点学科协调人,以便协调和组织本学科的国家重点学科申报工作。同时,请有关学科内的教师支持他们的工作,集思广益,同心协力做好此项工作。 学 科 协调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刘大有(前卫校区)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李青山(前卫校区)张学忠(前卫校区)杨翰仪(新民校区)侯立中(新民校区)洪 敏 (新民校区)颜炜群 (新民校区) 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01年4月2日
2001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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